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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10月15日,威海市翻译中心经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开办资金由“5万元”变更为“8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为市委、市政府对外交往提供翻译服务,为因公出国团组及来威外国记者提供翻译服务”变更为“承担市委、市政府对外交往重要文件、文书及外事活动的翻译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团组及来威外国记者接待的翻译工作;承担翻译人员培训工作。”特此公告。
威海市翻译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