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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因公电子护照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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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电子护照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办理因公电子护照。 二、设定依据 外交部内部文件。 三、申请条件(办理对象)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一份; 2.备案机关出具的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审查表原件各一份;(表格可在“威海组工”网下载) 3.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4.在出国管理科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一份; 注:有无护照者均需提供上述材料,启动同步办证后,接案时可容缺受理,领取出境签证前应全部补全。 新办护照者应持户口簿个人页等可体现出生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穿深色上衣到市外办窗口照相、采集指纹,在系统生成的《护照申请卡》上亲笔签名。 五、办理机构、地点、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威海市外办出国管理科。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北侧外事服务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1-522525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六、办理时限 市外办前台自受理办照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传省外办制证,省外办制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含上传当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一)护照申请人在市外办前台采集指纹、照片、签名,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采集时提供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份、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穿深色上衣。已有有效因公护照者无需采集。 (二)前台受理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三)科室负责人审核。 (四)办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在申请护照事项表上签字。 (五)前台将数据上传省外办,省外办制证。(整团上传,不可分开办理) (六)护照由省外办邮寄回市外办,或由市外办出具委托函,申办单位前往省外办自取。 (七)团组准备材料,办理签证。 (八)签证办好后,团组确定好出访日期,在前台填写护照收缴卡登记领取护照。 (九)团组回国7日(自然日)内缴还护照,15日(自然日)内提交出访报告,前台在系统中登记出入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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