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受理流程
发布日期: 2023-11-3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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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外事办公室

1.申请人通过微信“山东外事”小程序或网站https://wsglfw.sdfao.gov.cn/#/提交申请。

2.将公证书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窗口。

3.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外交部领事司有关领事认证对文书审核与把关的基本要求、《公证法》的有关要求、驻华使馆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要求受理业务。

4.附加证明书: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的附加证明书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

领事认证: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威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

◎自办国家:泰国(单认证)。

◎代办国家:其他国家的认证,受理后统一送往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统一申请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

咨询电话:

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附加证明)公文书:0531-51778592(省外办)

送往非《公约》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0531-51778592(省外办)0631-5188696(威海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