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及申办材料
发布日期: 2024-06-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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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外事办公室

一、企业范围

企业范围为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加工制造、货物贸易进出口、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工程建筑类等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以上企业(公司)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资质量化标准

(一)加工制造类及货物贸易类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50万人民币,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其中小微企业进出口额30万人民币,员工人数不低于5人。

其他类别企业及难以提供进出口额的企业,可提供与经济体签订的合同、项目计划书或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作为业务往来证明,员工人数不低于5人。

(二)公司需提供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含)以上证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应在所属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

四、申办材料

)个人材料

1.护照首页彩色扫描件

2.个人电子照片

3.个人签名扫描件

4.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5.申请人简介表(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8.市外办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企业材料

1.企业申办商旅卡公函

2.企业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3.企业社保参保证明社会保险费缴款书

4.企业上年度与其他APEC经济体之间业务往来证明(进出口报关单、合同或项目计划书或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

5.企业承诺书

6.市外办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以上量化标准自2024年6月11日起执行。

注:材料具体要求及模板详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所需材料要求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