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8-2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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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威海市外事办公室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中国外文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24〕145号)要求,现将报送 2024年度翻译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条件
翻译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翻译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现职翻译人员(已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除外),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直现职翻译人员(已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除外)。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语种,委托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材料、方式及有关政策要求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8月26 日至9月20日报送(地址:威海市世昌大道45号701,电话:0631-5227422),逾期不予受理。职称评审材料以中国外文局职改办通知要求为准,材料报送采用线上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请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呈报。市外办会同市人社局出具《委托评审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送至中国外文局职改办进行评审。
附件:中国外文局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威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